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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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12-08 浏览次数:49


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205号)文件(附件1)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需要,现就我校2022年度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安排如下:

一、立项范围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范围包括专业建设类、课程与教材建设类、师资队伍建设类、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产业学院与特色学院建设类六大类别。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范围包括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验与实践教学项目四大类别。具体类别及申报条件、申报限额及验收标准详见附件2。申报人可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自主选择相应类别进行申报,经由所在单位审查、评审并排序后报教务处,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和校级项目。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人须严格参照文件及申报指南(附件3)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经费预算栏目暂不填写)。若发现材料造假者或不按工作要求申报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2.各省级项目申报人应参照《202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附件4)有关要求,填写申报项目名称等信息,填写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报送时间

1.省级和校级项目申报人在12月12日(周一)12:00-12月15日(周四)16:00时间段内,将PDF版申报材料(附件5)上传到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网站,省、校级项目分别从网站不同端口进入上传,操作流程详见附件6(网址:http://202.38.95.115/AnEduPlatProjManage/Account/Login)。如上传端口错误导致申报失败,责任自负。

2.本次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12月15日(周四)16:00前,各单位应将各类项目分类排序汇总表(见附件7),通过电子政务发送工作联系人。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审核,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及通知要求进行组织,不得超额申报;项目申报人要依据项目研究实需组建研究团队。

2.省级课程建设类项目,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申报。省级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 2 项,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在研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本科质量工程项目。近2年有延期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本科质量工程项目。

3.同一课题不得同时申报省级和校级项目。在符合相关项目要求的前提下,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申报省级项目,其他教师建议申报校级项目。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周老师;

2.联系电话:0551-63828077;

3.办公地址:南校区实验综合楼1713办公室。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2022年质量工程项目限额情况一览表(省级+校级).xlsx

               3.2022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省级+校级).zip

               4.202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doc
               5.2022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表(省级+校级).zip

               6.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网站操作流程.pdf

               7. 2022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排序汇总表(省级+校级).xls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