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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2022年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省委“一改两为”部署要求,坚持用力纠“四风”树新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以良好氛围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提出如下纪律规定和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厉行勤俭节约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廉洁过节、廉洁从教、切实防治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实际行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要结合新时代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廉洁纪律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格遵守省委教育工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坚持廉洁过节廉洁从教的通知》,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勤俭过节,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二、严明廉政纪律,遵守廉洁规定,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1.严禁用公款吃喝、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2.严禁用公款或以学校、部门名义购买赠送购物卡、月饼、烟酒等节礼;

3.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组织旅游、变相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提货券、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代币购物券(卡)等;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便利借占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

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9.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10.严禁发生酒驾和醉驾等其他违反纪律、法律规定的行为。

三、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采取电话、网络、信访等多种方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发现的各类顶风违规违纪问题深挖细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举报电话:63828283;

举报信箱:jwb@ahjzu.edu.cn



纪委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